1994年12月14日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职工,其主要内容为:
1)生育保险基金筹集。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①产假。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②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③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期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④生育疾病医疗费。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办理。
(简答题)
我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