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有预约保险和逐笔投保两种保险方式。
(1)预约保险为了简化手续,防止进口货物在国外装运后因信息传递不及时而发生漏保或来不及办理保险等情况,进口商事先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简称“预保合同”。该合同对进口货物的投保险别、保险费率、适用的保险条款以及赔付的办法等都做了具体规定。根据预约保险合同,对每批进口货物,进口商在收到国外装运通知后,只需按要求填制预约保险启运通知书或“进口货物装货通知”交至保险公司,即可作为投保凭证,完成投保手续。货物一经启运,保险公司则对该批货物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一旦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逐笔投保当进口数量不大时,进口商也可采用逐笔投保方式。进口商接到出口商的发货通知后,应立即填写投保单并送交保险公司。此项投保单经保险公司签章后,即完成投保手续。但是,如果进口商未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和支付保险费,则货物发生损失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