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他律性。艺术品的意向是创作主体审美经验和心理创造的结果,其基本特质决定于创作主体;同时,艺术品中凝定的艺术家创造的意象只是潜在的,只有通过接受主体的欣赏活动,才能重新被激活动,所以它也受制于接受主体。因此,艺术品具有“他律性”。
⑵形式符号性。艺术品以形式符号的方式负载着艺术意象而成为沟通两个主体的纽带。
⑶开放性。艺术品作为中介,不能是封闭的,而只能是两头开放的,一方面,只有向艺术家开放,艺术家创造的意象,世界才能物态化,物化为艺术品。另一方面,艺术品只有向接受者开放,才能呈现他的基本特质。从而形成现实的审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