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是审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准绳和行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准则除具备一般的审计工作准则外,还有其特殊性。这些准则是:
(1)独立性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机构,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有其相对独立性。
(2)合法性原则。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行的,也是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的审计活动,作出审计结论。在审计中每一项审计依据和结论都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否则,没有法律依据作出的审计结论不具备合法性。
(3)客观性原则。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经济活动的本来面目,审计调查和审计结论都不能有任何偏见。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审计结果。
(4)群众性原则。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必须走群众路线,吸收民主理财人员参加,将专业审计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结合起来。
(5)权威性原则。审计的权威性是搞好农村审计的关键,也是树立审计形象的重要保证。如果审计结论不能起到监督和改正的作用,那么审计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