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把“均”作为一个治国的方针性的问题提出来的是孔子。他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论语·季氏》。他把解决“贫”和“不均”并列为“有国有家者”必须解决的两个方针性问题,他甚至把“不均”看成是比贫更严重的问题。
《老子》把“均”看作是“天道”、“自然”的表现,认为人道必须“法天”、“法自然”,在财富分配方面实现“均”的要求,“损有余而补不足”,决不可“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七十七章),加剧分配不均现象。
墨家比儒家、道家更重视均富、均财。主张在消费方面实现均平,在王公大人和平民百姓之间,要去前者的奢侈之费以“益”后者的基本生理需要之物;在财富分配问题上,主张“有财者以分人”(《墨子·鲁问》)。
这些在财富分配方面主张“均”的观点,逐渐发展成为“抑兼并”的思想。
“兼并”原本是一个政治、军事术语,如兼并诸侯、兼并战争之类。秦汉以后,逐渐转用于经济方面,指夺取、侵吞别人的财富并归一己的行为。反对财富兼并,反对土地兼并,成了“均”的思想的主要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