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公民个人依法享有的对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的特征有:
(1)国有资源使用经营权的取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2)使用经营权的主体一般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
(3)使用经营权的客体是国有的矿藏、水流、土地、山岭、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4)使用经营权的内容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