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城市财政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用以确定和调整城市政府在财政方面的责、权、利关系和求得城市领域的矛盾得到合理解决的一个重要保证。它的实质是城市财政权限的划分问题。城市财政管理权限划分合理,就能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各项公共事业的顺利进行。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央和城市以及城市各级财政之间的资金分配关系,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城市必须服从中央,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以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和全国范围的整体利益。城市财政分配和城市财政收支平衡以及财政杠杆作用的发挥,都是由城市财政部门按国家财政政策和制度进行的。为了发挥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很好地完成城市财政工作任务,让城市政府办更多的事,并且把事办好,就要照顾城市政府的物质利益,给城市财政以更多财政管理权限和应有的财政资金。
城市财政管理体制是人们根据对城市客观经济规律和城市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城市财政和城市经济的关系具体制定的,是组织城市财政分配活动,处理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城市经济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城市财政管理体制本身并不是分配关系的构成部分,而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正确认识城市财政管理体制的上层建筑属性,可以使我们认识城市财政管理体翩必须适应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各项公共事业的开展,按照城市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