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社会系统的主导产业—农业是弱质产业。
(1)首先,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较弱。由于是自然与经济再生产产业,所以面临自然灾害与市场经济供求状况带来的双重风险;
(2)其次,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相对于二、三产业,竞争能力较弱,有时还会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3)再次,农业劳动时间小于种养物生长时间,即农业劳动时间小于生产时间。农业的弱质性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但可以通过一些技术、经营方式以及政策方法来客服。
2.农村社会系统的生产能力较弱。农业不能像工业一样进行工厂式生产,人地资源矛盾和许多国家长期采取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治理模式及重工的政策等政治因素的限制,使世界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较低;世界各国农村社会系统的工商业不发达,必然导致农村社会系统出现生产能力较弱的经济特性。
3.农村社会系统的农户家庭经济收入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户以农为主,农业比较收益很低。
4.农村社会系统的产业复杂化。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由于受农业比较收益偏低的推动和工商业比较收益偏高的拉动作用,农村由单一产业经济结构向第一二三产业齐发展的经济结构转变。
5.农村社会系统的农业功能日益综合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化学农业以及基因农业的负外部性日益严重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使农业走上经济、生态、社会、人文四种功能齐头发展的多功能化经营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