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急援助服务。通过经常问候、安全检查、应急救助、热线咨询等措施,保护老年人中高风险人群。
(二)生活照料服务。在社区建立家政服务中心、老年护理中心、老人餐桌等,提供上门和日托服务。
(三)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在社区内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在社区开展康复治疗项目;开展防病、保健方面的教育。
(四)文化娱乐服务。在社区内兴办老年服务中心和各种文艺社团等,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娱乐活动。
(五)权益保护服务。在社区内开设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
(六)自助互助服务。充分调动社区内的老年人力资源,让老年人发挥余热,各展所长,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
(七)困难老人保护服务。是我国开展的比较完善的服务。
(八)社区敬老院、托老所。设在社区内,承担着社区老年人的收养和寄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