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主要有:
1)外部性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所谓外部性问题,是指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两个方面。所谓外部不经济,是指经济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对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构成损害。所谓外部经济,是指有些经济主体不付任何代价便可得到来自外部的经济好处。
2)市场运行主体的行为目标具有短视性。这就决定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不一致,微观经济活动与宏观经济总体运行的要求相背离,个别企业的组织性与计划性与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矛盾。
3)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由于竞争,经济主体往往不顾社会资源的约束拼命盲目投资和扩大生产,这就必然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同时,由于从价格形成、信号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企业和个人掌握的经济信息不足和社会生产活动的惯性,从而供求已经平衡或供给已经过剩时,生产仍有进一步增长的可能;而在供求平衡或供给已经短缺时,生产却可能会继续收缩。这些都将导致社会劳动的浪费。
4)市场调节会造成人们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平。在市场调节下,由于人们的智力禀赋不同,特别是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中的不同地位,收入水平的差距会不断扩大,从而偏离社会公正原则。收入分配不公会引发社会矛盾,也会引起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影响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
5)市场调节不能解决社会再生产中的矛盾。这些矛盾主要有:
①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
②产业结构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矛盾;
③资本周转与社会再生产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