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夫之从诗歌社会功用与美感作用统一的角度,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将诗歌创作与功用联系起来,提出“四情说”。
(2)王夫之认为诗歌的兴、观、群、怨都统一于真情,情是四者的根本。兴、观、群、怨分别是情的四种客观内容和表现形态,故称之为“四情”,指出诗歌是通过它所包含的审美情感以影响人们的思想感情,发挥它的社会作用的。所以诗歌创作必须“出于四情之外,以生起四情”。从诗歌鉴赏来说,对诗歌中兴观群怨的审美情感进行玩味体悟,就能获得更多的美感享受。王夫之的这一理论深化了传统的“兴观群怨”说的理论深度,同时也丰富了诗歌创作论。
(3)兴、观、群、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是相因相生、相辅相成的。“兴”与“观”的统一,在创作中即为“情”与“理”的统一,在鉴赏中体现为美感作用与认识作用的统一。“群”与“怨”的关系也基本如此。
(4)王夫之从不同角度对“兴观群怨”进行了新的阐释,是对传统理论的发展与突破。
(简答题)
什么叫“四情说”?王夫之是如何论述诗歌的功能的?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