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是指在立法时,要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依据。
第二: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是指在立法中应当将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法律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用心的发展观取代传统的发展观,使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在法律规范的指引下发生根本的改变。
第三: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是指在立法中,应当将环境效益的损益分析方法和对法律规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别运用到对开发行为的预测、评价、管理以及拟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分析之中,作为知道法律和确定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
(简答题)
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立法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简答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关系如何?
(名词解析)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名词解析)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名词解析)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简答题)
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初步完善时期的主要立法。
(填空题)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简答题)
简述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运用经济学方法的目的。
(单选题)
()是我国将公众参与原则制度化的第一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它在推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