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领导体制设立的原则如下:
(1)民主管理与监督原则。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领导体制应按照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原则建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都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章程、政策的规定,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审议、咨询和监督机构,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对领导机构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管理和监督原则,还要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部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的权力的分配应科学合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既要分工合作,又要相互制衡,防止个人专断独行。
(2)权变性原则。权变性原则是现代管理中的一条重要规律。学校领导体制的实行也要遵循这一规律,这种权变性表现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性质、种类、层次和规模各不相同,因此其内部管理体制也就不可能是划一的模式,只能根据其性质、种类、层次、规模的不同而分别确定,目前已经实行的有“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长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不同的形式。校长负责制主要在中小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主要在高等学校中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主要在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中实行。
(简答题)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领导体制设立的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