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3)保险人:在我国,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4)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5)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估价额。
(6)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7)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在形式上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而实质上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因此,制定保险商品的价格,即厘定保险费率,便成为保险的一个基本要素。宅急送公司现行对外保险普通费率统一为0.3%。
(8)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又称全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大体相当于财产的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小于财产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