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和报告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相同之处是两个都是写给上级的上行文,公文里都有陈述意见,反映情况的内容。两者的区别是:
第一,行文内容不同。请示是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的公文,具有请求的性质,而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的公文,具有陈述的性质,报告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题性的。
第二,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某具体问题,要求做出明确答复(即求复性),否则,如有差池,上级机关要承担责任,而报告只是向上级机关汇报某方面或阶段的情况,不要求批复。
第三,行文时机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等待上级批准后方可执行,报告则属于事中行文或事后行文,一般不在事前行文。
第四,请求事项不同。请示要求一文一事,一事一请,报告则可以一文数事。
第五,写作要求不同。请示写作要求单头请示,不越级请示,不得抄送下级机关。报告写作要求立意要新,内容要真实、具体,重点突出,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更不能出现“请示报告”的文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