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主要精力是用以研究社会政治制度问题,它是资产阶级法学理论奠基人之一。他的社会政论观点也是唯心史观。他曾尖锐地攻击封建专制制度,指出封建专制制度对社会起着破环作用,他认为法国所需要的是法国式的改革,而不是革命的改造。在他看来保障公民自由的开明的君主立宪政体,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是最理想的政治制度。他认为“政治自由只能存在于适中的政府中……为了使人们不致滥用权力,必须作出妥善的安排,以权力反制权力”。
他指出任何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他主张议会行使立法权,君主掌握行政权,法院专掌司法权。应使这“三权”分别独立,彼此限制,相互制约,维护平衡,以避免专制独裁。在他看来,实行“三权分立”是最理想的政治制度,它既可以防止君主滥用权力,也排除了广大人民分享政体。“三权分立说”,实质上不过是大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达成妥协,孟德斯鸠的学说对当时的资产阶级国家学说都有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