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分行制商业银行,指根据需要在其营业总机构所在地以外开设分支机构,从而形成一个以总行为中心的庞大的银行网络的商业银行。
(2)单一制商业银行,指银行业务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制度。
(3)集团制商业银行,指由某一集团成立控股公司,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或以上的商业银行,但这些银行在法律上是独立的,而其经营政策和业务活动则由同一控股公司控制。
(4)连锁制商业银行,指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购买若干银行的多数股票来控制这些银行的一种银行制度。(5)全能制商业银行,指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各种各样的金融业务,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银行不仅可以从事长短期的金融业务,还可以全面经营其他金融业务,即可以承担金融的全部职能,因此被称为“全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