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2类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60分贝,夜间多少分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单选题)
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昼间不高 于()分贝(等效声级)夜间低于()分贝。
(单选题)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区、文教机关区昼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分贝。
(判断题)
噪声在60分贝以下的环境是安全环境,通常听说的噪声污染是在80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
(多选题)
城市环境噪声4类标准适用于()区域,()区域,()也执行该类标准。
(判断题)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Ⅱ类标准执行。
(多选题)
我们显示噪声值通常用分贝(dB)表示。2016年,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目标是不超过58分贝(dB),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目标是不超过69分贝(dB)。对于控制噪声,以下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填空题)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限值不准超过标准值的()分贝。
(填空题)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的最大限值不准超过标准值的()分贝。
(简答题)
原告广东省肇庆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坐落在肇庆市端州区西郊龟顶山脚。2002年6月29日,肇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下称监测站)对该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经测定,该化工厂的厂界噪声,昼间为75分贝,夜间为72分贝,并于2002年8月17日发出检验报告。肇庆市环保局(下称环保局)根据此监测结果,依照相关规定,向化工厂发出了《关于限期办理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手续的通知》,要求该化工厂办理有关噪声超标准排污费的手续,若对监测结果有意见,可以书面形式提出重测。此后,化工厂以对原监测结果有异议,于2005年2月25日书面向该环保局提出重测要求。同年4月15日监测站经化工厂同意,再次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地点及采用仪器都与第一次监测的相同,符合监测条件。结果是化工厂的厂界噪声日间为75分贝,超过工业区标准10分贝,夜间为72分贝,超过工业区标准17分贝,并于5月11日发出检验报告。环保局根据这一结果,以肇环字[2005]17号文向化工厂发出《关于限期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通知》,要求其在2005年5月30日前缴交10个月(即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的超标准噪声排污费人民币24000元。化工厂接到通知后,于2005年5月28曰缴交了人民币12000元,余下的12000元未缴。环保局多次向其催交未果,遂于2005年6月30日对其作出肇环罚书字[2005]第1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1)须在2005年7月8日前如数交清所欠噪声超标准排污费人民币12000元,滞纳金人民币360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2)如在期限内尚未缴清上述款项,除继续累计滞纳金外,依法给予警告,并将其违法行为通报。该化工厂不服该处罚规定,以环保局为被告,于2005年7月15日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