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非常重视赏罚,并提出了运用赏罚的主要方法:
(1)“信赏必罚”。指按照法令的规定,该赏的一定赏,该罚的一定罚,这样才能取信于民。
(2)“厚赏重罚”。商鞅认为,只有“重厚”和“刑重”才能使民众相信君主和法令。
(3)“赏功罚罪”、“赏勇罚法”与“赏富刑贫”。商鞅认为“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可不审也。”
(4)“赏誉同轨,非诛俱行”。指思想观念、社会舆论要与法律赏罚相一致。法家主张人们的思想观念必须统一到法令上来,所以商鞅强调“壹赏,壹刑,壹教”
(5)少赏多罚和轻罪重罚。商鞅公开宣称:“禁奸止过,莫若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