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各类事故。归责是对法律责任的归结。它是一个复杂的责任判断过程,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责任时必须依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这就是归责原则。
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目前的法律根据主要有:《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就现行法而言,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为主体,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为补充。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其他当事人都可能成为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