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07年6月1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某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依法对举报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未加盖当地烟草防伪标识的卷烟52条,其中:外国卷烟硬“万宝路”47条,软“恭贺新禧”2条、软“红梅”1条。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以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为由将卷烟先行登记保存。经过调查,欧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承认该批卷烟从本市某一副食批发部购进。经本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外国卷烟硬“万宝路”为假冒伪劣的卷烟,其余的卷烟为真品卷烟。某市烟草专卖局认为,欧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07年8月15日,市烟草专卖局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欧某作出行政处罚: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价值50%的罚款,并公开销毁;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价值10%的罚款,并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真品卷烟返还当事人。
某市烟草专卖局能否以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为由将卷烟先行登记保存,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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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罚是否准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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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7年6月14日,某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某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烟草专卖稽查人员依法对举报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未加盖当地烟草防伪标识的卷烟52条,其中:外国卷烟硬“万宝路”47条,软“恭贺新禧”2条、软“红梅”1条。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以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卷烟为由将卷烟先行登记保存。经过调查,欧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承认该批卷烟从本市某一副食批发部购进。经本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外国卷烟硬“万宝路”为假冒伪劣的卷烟,其余的卷烟为真品卷烟。某市烟草专卖局认为,欧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07年8月15日,市烟草专卖局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欧某作出行政处罚:依法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价值50%的罚款,并公开销毁;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价值10%的罚款,并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真品卷烟返还当事人。 某市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罚是否准确,为什么?
(多选题)
2007年6月4日,刘某向当地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同年8月12日,县烟草专卖局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简答题)
2007年11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检查时,在向阳食杂店发现:柜台内摆放有“555”烟一条、大红鹰5包、精品白沙5包,经查:该食品店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有效期限是2005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28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以该食品店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为由将嫌疑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到某市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向阳食杂店老板向某市烟草专卖局提出:1、有零售许可证,不存在无证零售问题;2、某市烟草专卖局对无证零售无管辖权,不应以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为由先行登记保存嫌疑物品。
(简答题)
2007年11月25日,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检查时,在向阳食杂店发现:柜台内摆放有“555”烟一条、大红鹰5包、精品白沙5包,经查:该食品店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有效期限是2005年5月28日至2007年5月28日。某市烟草专卖局以该食品店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为由将嫌疑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到某市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向阳食杂店老板向某市烟草专卖局提出:1、有零售许可证,不存在无证零售问题;2、某市烟草专卖局对无证零售无管辖权,不应以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卷烟为由先行登记保存嫌疑物品。
(单选题)
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7年4月,王某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经营。
(单选题)
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7年4月,王某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经营。
(简答题)
王某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零售户,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王某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2007年4月,王某因故不愿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将其所经营的副食店连同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李某,由李某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