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转换债券是一种附认股权的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点: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份前,享有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而转换后则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性的金融品种,它是公司债券与买入期权(或称“转股权”或“认股权”)的组合体。其期权属性赋予投资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可以凭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具体而言,投资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时间内换股,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这是可转换债券区别于其他一般性债券的根本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