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原则就是“没有一个理由,就不会存在任何东西。”充足理由原则的四种基本形式分别对应于四种不同的思想,这些思想包含了整个人类的思想领域。物理对象:叔本华紧随康德的基本理论,即知识从经验开始,但不像休谟设想的那样被限定于经验性地被给予或呈现给我们的东西;相反,经验的要素被我们的心灵所整理。心灵把时空、因果这些先天范
畴带给经验。在这一领域,充足理由原则解释生成和变化。抽象概念:概念与它们的推论的结论之间的关系被充足理由原因所支配。这是逻辑的领域,充足理由原则在这里被用于认知的方式。数学的对象:算数与几何,相关于时间与空间。叔本华说:“时空的各部分根据一个规律而互相规定,我称这个规律为存在的充足理由原则。”自我:叔本华说,自我是意愿的主体,是“认知主体的对象”,可称为“自我意识”。支配对自我和其意愿行动之关系的知识的原则,是“行动的充足理由原则,更简洁地说,是动机的规律。”由此四种形式,叔本华提出:必然性或决定论无处不在。通过在整个对象领域强调必然性,叔本华认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受到必然性的支配。导致了一种深深的悲观主义。
(简答题)
叔本华:充足理由的四重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