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2004年大学毕业后与北京宏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财务经理,约定岗位工资4000元/月。2007 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保持劳动关系至2007年10月。2007年10月26日,宏成公司准备缩减人员,发现小王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就书面通知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2007年10月31日终止。小王经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士后认为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双方至少还应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宏成公司则认为双方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后来宏成公司转变想法,愿意与小王续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以小王平时工作不努力为由,将其岗位调整为副经理,薪水降低1000元。小王不服,于2007年11月13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续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岗位和薪水维持原水平不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小王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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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
(简答题)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
(简答题)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
(简答题)
原告方明,男,34岁,工程师,被告黄玉平,女,33岁,留美学生。原告被告系大学同班同学。1982年大学毕业后,双方一起被分在北京市某研究所工作,1986年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不久,被告被单位公派到美国留学,一直未回。被告刚到美国上学的第一、二年,还能够经常与原告书信往来或电话联系,以后就中断联系。原告邮寄的信件均被以“查无此人”为由退了回来。1992年8月22日原告找到方正律师事务所请许律师代为起诉离婚。
(简答题)
原告方明,男,34岁,工程师,被告黄玉平,女,33岁,留美学生。原告被告系大学同班同学。1982年大学毕业后,双方一起被分在北京市某研究所工作,1986年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不久,被告被单位公派到美国留学,一直未回。被告刚到美国上学的第一、二年,还能够经常与原告书信往来或电话联系,以后就中断联系。原告邮寄的信件均被以“查无此人”为由退了回来。1992年8月22日原告找到方正律师事务所请许律师代为起诉离婚。
(多选题)
顾某大学毕业后到技术开发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顾某工作不到一年,因其经常迟到,被技术开发公司除名。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单选题)
王某大学毕业后到某通讯集团公司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对王某进行为期半年的通讯技术专业培训,王某在培训后3年之内不能离开公司,如违反则需支付公司违约金2万元。到公司报到后,公司对王某进行了培训,并因此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总计1.5万元。经培训,王某已胜任工作。2年后,王某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简答题)
韩某在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2008年12 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08年9月份的工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韩某的诉求吗?理由是什么?
(单选题)
小王要去签合同,为赶时间,搭乘一辆出租车。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出租车司机负全责,小王因此耽误了时间,没有签成合同,损失2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