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史之乱后,唐财政日益紧张,刘晏经过二十余年的理财,成功解决了国家财政危机。他做到了既充实了封建财政收入又不直接加重人民负担,“敛不及民而用度足。”
其财政思想主要有:
第一、用商业经营原则扩大财政来源,尽量减少强制赋税,也不只依靠农业单一税,采用自由经营手段,变强制为商业经营方式。与桑弘羊比较,双方都利用盐铁增加国家财政,桑弘羊用专卖方式,行政手段,刘晏用经济手段,改革漕运,以雇佣劳动代替强迫劳动。改革盐政。安史之乱前,盐没有专卖,也不收税,安史之乱后,盐专卖,产盐由政府统购,官运官销,禁止民自运销。刘宴取消运销垄断,实行民产、官收、商运、商销,大量裁减盐务机构。
第二、租税原则,取人不怨与因民之所急而税的租税原则。“官收厚利而民不知贵”,改变单纯的增税办法。因民之所急而税,即财政征税应选择国民所迫切需要的日用品为征课对象。
第三、灾政原则,反对财政赈济,主张生产救灾。一是扶持生产,二是运用常平,通过价格杠杆主动防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