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职能:
(1)服务职能:
1.为政府服务,经理国库,临时的财政垫支,代表政府参与国际金融活动,作为政府的金融顾问和参谋;
2.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主持全国的清算事宜,作为银行的最后贷款者。
(2)调节职能:
1.调节货币供应量;
2.调整存款准备率与贴现率;
3.公开市场操作。
(3)管理职能:
1.制定金融政策、法令;
2.管理各银行和金融机构;
3.检查监督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活动。
作用:
(1)稳定货币,稳定金融
(2)调节国民经济,促进经济正常发展
(3)集中清算,加速资金周转
(4)推动国际金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