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货交易相比,期货交易有下列一些典型特征:
1、期货交易以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期货合约的方式进行:交易当事人通过在一定价位上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合约来满足自己对特定期货品种的需要;
2、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制订的标准化合约:合约中的各项条款,如商品数量、商品质量、保证金比例、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标准化的,合约中只有“价格”一项是通过市场竞价交易形成的;
3、实物交割率低:期货合约的完结并不一定必须实际交货,买卖期货合约者在规定的交割日期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将持有的合约抵销,无需再履行实际交货的义务。因此,期货交易中实物交割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一般低于5%;
4、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不需付出全额货款,只需付3%到15%的履约保证金;
5、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