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档案及其他物品的编制、制作、收发、传递、查阅、使用、复制、摘抄、保管及销毁,就由企业领导委托专人进行。
⑵收发、传递或外出携带保密性文件资料,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⑶非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保密性文件资料。
⑷保密性文件资料必须放在设备完善的保密装置中保存。
⑸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需要提供企业保密事项的,要事先请示并经批准。
⑹发现企业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
(简答题)
出版物发行企业应做到哪些严格保密措施?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