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和韩东共有四间房屋,租给刘峰开办一商店。现韩东为担保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
D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多选题)
甲于2000年将自己的房屋租给乙,租赁期限为两年。2001年,甲又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简答题)
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
(简答题)
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
(简答题)
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
(简答题)
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你认为法院应作如何判决?
(判断题)
房地产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判断题)
房屋所有权人和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不同属一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判断题)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判断题)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必同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