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者的侵权主体不同,在行政赔偿中,侵权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中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司法职能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军队保卫部门,国家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行政赔偿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用权行政职权而引起的,司法赔偿由司法侵权行为而引起,发生在司法活动中。
(3)两者的归责原则不尽相同,行政赔偿采用违法归责原则;司法赔偿在适用违法归责原则的同时,兼采用结果责任原则。此外,司法赔偿中的违法原则是有限的。
(4)两者的追偿条件不同,在行政赔偿中,追偿的条件是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个人,采用的是主观标准;司法赔偿中追偿的条件是实施刑讯逼供、殴打和以其他暴力方式伤害公民的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伤害他人的工作人员和在审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工作人员。这里采用的是客观标准,其追偿的范围比行政赔偿中的追偿范围要窄。
(5)程序不同,二者完全适用不同的程序,行政赔偿最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司法赔偿是通过非诉讼途径来解决的。
(简答题)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