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主体。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主体。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为两个层次,即中央经办机构和省级以下(含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方式。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年度终了前,编制下年度的基金预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告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全年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
(4)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式有两种:即国家债券投资和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