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1998年2月7日,甲厂与乙厂签订电力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4年(从1998年3月1日起),甲厂保证电力供乙厂使用,电费从使用当日起按丙供电所的收费标准每月结算一次。双方都依约履行。同年9月,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鉴于近期省电网调整电价,双方协商后,甲厂依丙供电所的二类电表收费标准向乙厂收取电费。甲厂本属一类表用户,独立变压器。但从1998年10月起向乙厂按二类表收取电费并加收变损、利率调整、镇街灯费用,至1999年7月,10个月共多收了电费10余万元。1999年10月,当地物价所根据举报予以立案查处,并于同年12月26日做出处罚决定书,认为甲厂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电价和加收镇街灯费,其行为已构成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对甲厂做出了将多收金额如数上缴国库的处理,并决定免 于罚款。甲厂不服,向上一级物价检查所申请复议。市物价检查所复议认为:本案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价格法规、政策是正确的,但处理欠妥。于2000年2月24日做出了复议案件决定书,维持原免于处罚的决定,变更其将多收金额上缴国库的决定,改为将多收电费全部退还乙厂。甲厂对此复议仍不服,向法院起诉。
甲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为什么?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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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所对甲厂的最后处罚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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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998年6月,国家计委与国家建材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制止低价销售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的核心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平板玻璃行业平均成本,企业销售价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成本;若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则不属于低价销售。1998年9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宣布《汽车行业轿车产品价格自律公约》于9月18日正式签约,同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样,全国13个大型轿车生产企业的11个基本车型和25个主导产品(型号)将实施企业自律承诺和行业自律监督。此前,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部分产品实施行业自律价的意见》,并选择了21种"生产集中度高、对经济运行和行业效益影响大的工业产品",实行行业自律价。其中包括平板玻璃、水泥、轿车、农用车、新闻纸等。请问:
(简答题)
1998年6月,国家计委与国家建材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制止低价销售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的核心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平板玻璃行业平均成本,企业销售价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成本;若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则不属于低价销售。1998年9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宣布《汽车行业轿车产品价格自律公约》于9月18日正式签约,同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样,全国13个大型轿车生产企业的11个基本车型和25个主导产品(型号)将实施企业自律承诺和行业自律监督。此前,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部分产品实施行业自律价的意见》,并选择了21种"生产集中度高、对经济运行和行业效益影响大的工业产品",实行行业自律价。其中包括平板玻璃、水泥、轿车、农用车、新闻纸等。请问:
(简答题)
1998年6月,国家计委与国家建材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制止低价销售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该规定的核心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平板玻璃行业平均成本,企业销售价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成本;若低于行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则不属于低价销售。1998年9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宣布《汽车行业轿车产品价格自律公约》于9月18日正式签约,同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样,全国13个大型轿车生产企业的11个基本车型和25个主导产品(型号)将实施企业自律承诺和行业自律监督。此前,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部分产品实施行业自律价的意见》,并选择了21种"生产集中度高、对经济运行和行业效益影响大的工业产品",实行行业自律价。其中包括平板玻璃、水泥、轿车、农用车、新闻纸等。请问: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采购50台电脑的要约,乙公司于3月1日发出承诺信件表示完全同意要约内容,3月7日信件发至甲公司,3月8日甲公司的经理知悉了该信件内容,遂于3月10日电传告知乙公司收到承诺信件。在该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承诺通知的生效时间是()。
(简答题)
2004年6月10日,陈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取得了10万元的奖金收入。当地税务机关得知后,通知其在2004年6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陈某认为获得的10万元奖金是自己凭借好运气取得的,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进行申报也不缴纳税款。
(简答题)
2004年6月10日,陈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取得了10万元的奖金收入。当地税务机关得知后,通知其在2004年6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陈某认为获得的10万元奖金是自己凭借好运气取得的,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进行申报也不缴纳税款。
(简答题)
2002年5月20日,张某与某食品厂签订买卖合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10吨未包装的糖果,并在福建省某市以相似于某国内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销售该种糖果。张某被某市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局联合查处,以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为由,进行了罚款,当时大部分糖果已经销售,张某将余下的糖果更换商标后折价卖出。食品厂多次找张某结算分期付款余额未果,遂于2003年11月,起诉张某,要求给付剩余的款项。同时,国税稽查局在对食品厂进行调查时发现z食品厂销售该批糖果时没有在纳税申报表上反映,构成偷逃增值税1025元、消费税4837元。税务机关除责令食品厂补缴税款外,还对食品厂处以偷税额1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