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例原则是指管理者遇到原来职责和权力中没有规定的非常事件,可以越级请示和越级指挥。
贯彻非常例原则要求:
(1)及时请示
遇到非常规事件,一般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上级管理者请示,不要擅自处理,否则往往顾及了本部门的利益而影响了全局工作。因为不同层级上的管理者看问题的角度和分析问题的思路常常不一样。从全局出发,整体优化的效果,这是管理的一般原理。
(2)特殊情况能越权管理
教育管理过程中若遇到非常事件,情况紧急时,管理者应当机立断,应急处理,即使越出了自己的职权范围,也不能犹豫。这时的越权,要根据事件的性质,或横向越权,或纵向越权。横向越权,是平级职能人员之间的管理交叉,但越权处理问题后应当向对方说明情况,保证工作的衔接和协调。下级管理者遇到非常情况,无法及时向上级请示,可自己先处理,但事后一定要向上级汇报。遇到非常情况,下级没有在场,或没有能力处理时,上级可以越级处理。但所有的越权处理,都要做好善后工作。
(3)将非常规管理转化为常规管理
有一些事件虽然是偶发性事件,但它是新的情况下的规律性事件。说它是偶发事件也好,是非常规事件也好,无非是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在新的情况下是有规律可循的。对于这类事件,管理者应当把解决问题的思路放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改革和完善上,制定出适应新环境、新问题的法规,使其转化为常规性管理。
(简答题)
联系实际谈谈如何贯彻非常例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