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园所与家长相互配合的原则有:
(1)尊重家长和他们正确的育儿方式。英国幼教专家布露丝指出,和尊重儿童一样,教师应该承认家长的尊严,教师不应充当教育的权威,应当尊重家长的个性、需要和文化价值观念。教师应该认识到:
①每个家庭都是不同的,他们有不同的需要和传统。教师也应当相信绝大多数家长都在为孩子的发展而做出努力。家长有自己的价值观、教育经验,而且最了解自己的孩子。
②家长一般会欢迎并接受教师的建议但是并不会改变太多。
③教师应当把自己看作是家长教育孩子的资源和支持者。
④教师可以提出建议,但是不要充当“裁判”的角色。
⑤如果你不是家长,你就没有家长的亲身经历;如果你是家长,你只知如何抚养你的孩子。你不可能完全了解别人的家长的经验和感受。
⑥教师应当尊重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的家长,包括那些打骂自己孩子的家长都是在用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在管教孩子。教师不能轻易地否认家长的教育方式。
(2)注重教师与家长及家长之间的相互作用。教师不仅要影响家长、干预家庭教育,而且要吸取家长的教育经验,听取家长的教育意见,与家长共同讨论问题,共同解决问题,共享教育成功的快乐。
(3)开拓家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仅吸收、允许、鼓励家长参与园所的管理,而且使家长参与园所教育活动的开展和设计。不仅同家长交换孩子在家、在园所的情况,而且要在行动上取得一致,在教育观念上相互尊重,在情感上相融。
(简答题)
论述托儿所、幼儿园、家长相互配合的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