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孟子在中国哲学史上被认为是第一次对天人合一的理论进行了自觉的发明。孟子承认天命本是外在于人的客观必然,但这必然却可以为人所认识。人的生死寿夭受客观必然的支配,所以称之为“命”。人无疑一方面需要“顺命”,但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去“知命”,从而争得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人实现知天命的目标的基本途径是“求其故”,把握天道运动客观规律。世界上的事情许多不能成功,并不在天命,而在人为。
(2)天人关系在孟子不仅体现为客观必然与主体人之间的“外在”的关系,也表现为内在的仁义道德本性对人的意识、心灵的关系。人的仁义本性为天所赋,它是存在于人心之中并支配人的意志和行为的一种必然的道德力量。对此道德必然或先天之善,人虽不能加以选择,但却可以进行认识,并使之转化为人的自觉行为,即主体的自由也表现在向内体验到先天本性和相应的道德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