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条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素质,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对我国义务教育的这一指导思想,应做以下理解:所谓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国情,借鉴国际教育发展的经验,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和科技发展以及受教育者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教育目的而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或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条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方针首先指明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确立了教育的社会功能;其次,明确提出了教育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再次,指出了实现教育某地的基本途径,即“必须与劳动生产相结合”。这一方针,对全国各级各类教育都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在义务教育中,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我国的义务教育既坚持义务教育的年限教育,更注重义务教育的质量。义务教育的质量,首先是全面发展的质量,即在德、智、体全方面发展的质量。其次是指全体学生的质量,也就是要面向全体的适龄儿童、少年。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是义务教育的一项积极任务,也是实施义务教育的关键。
“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使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为贯彻这一宗旨,完成这一根本任务,我们已经开始实施了素质教育,保证义务教育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简答题)
如何理解我国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