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
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妇出具其生育状况证明,为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核实其领证申请。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简答题)
村民委员会如何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如何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
(单选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
(简答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如何规定的?
(简答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加发退休金或养老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单选题)
()自《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简答题)
简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施行时间和适用对象。
(简答题)
简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涉及收养问题的有关规定。
(简答题)
关于病残儿医学鉴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何规定?
(简答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何时开始施行?它施行后哪一个地方性法规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