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的;
2.律师事务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3.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4.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5.被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解散的其他情形。
(简答题)
简述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解散的情形。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简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特征?
(判断题)
律师可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以其投入在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判断题)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设立分所的,由分所自行承担债务。
(单选题)
成立()以上并具有()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名词解析)
合伙律师事务所
(简答题)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怎样理解?
(判断题)
成立5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判断题)
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简答题)
刘律师、张律师和赵律师合伙开办了环中律师事务所,由于业务少,房子租金高,累积债务十万元,将办公设施抵债后仍有四万元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