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08年5月1日,某衬纸箱广与某县服装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规定:由某衬纸箱厂为县服装厂加工衣服包装箱10,000只,每只加工费2元,并由服装厂预付加工费10,000元。分两次交货,交货后余款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于6月5日交给县服装厂纸箱5,000只,经验收纸箱质量不符合要求,县服装厂拒收,同时通知纸箱厂余下5,000只也要退货,并要求纸箱厂退还预付款10,000元,后来,纸箱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倒闭,该村村委会报请县工商局批准纸箱厂停业,营业执照和公章由工商部门收 回其遗留财产全部移交村民委员会,债权债务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清理。县服装厂得知这一消息后,遂催还10,000元预付款,村委会长期不予归还,于是县服装厂向县法院起诉,要求纸箱厂付清欠款。
本案的被告应当由谁担当?服装厂将纸箱厂作为被告对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2008年5月某省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根据省领导的指示办理了下列业务: 1.向本省人民政府提供一笔1亿元的贷款用于省内公路建设。 2.为省内重点国有企业机械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工商银行借款的5千万元提供担保。 3.向本省某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调整银行体系贷款的结构。 4.买进政府债券2亿元。 5.买进部分外汇。
(简答题)
2008年5月某省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根据省领导的指示办理了下列业务: 1.向本省人民政府提供一笔1亿元的贷款用于省内公路建设。 2.为省内重点国有企业机械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工商银行借款的5千万元提供担保。 3.向本省某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调整银行体系贷款的结构。 4.买进政府债券2亿元。 5.买进部分外汇。
(简答题)
2008年5月某省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根据省领导的指示办理了下列业务: 1.向本省人民政府提供一笔1亿元的贷款用于省内公路建设。 2.为省内重点国有企业机械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工商银行借款的5千万元提供担保。 3.向本省某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调整银行体系贷款的结构。 4.买进政府债券2亿元。 5.买进部分外汇。
(简答题)
王某和刘某为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08年9月7日,王某、刘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两个陈某、李某合伙开办一个农机厂,从事小型手扶拖拉机的生产,其产品与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9年1月6日,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两人的这一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罢免王某、刘某二人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要求二人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农机厂所得的收入合计28万元人民币交给公司,二人拒绝。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遂以二人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简答题)
王某和刘某为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08年9月7日,王某、刘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两个陈某、李某合伙开办一个农机厂,从事小型手扶拖拉机的生产,其产品与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9年1月6日,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两人的这一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罢免王某、刘某二人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要求二人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农机厂所得的收入合计28万元人民币交给公司,二人拒绝。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遂以二人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简答题)
王某和刘某为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08年9月7日,王某、刘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两个陈某、李某合伙开办一个农机厂,从事小型手扶拖拉机的生产,其产品与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9年1月6日,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两人的这一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罢免王某、刘某二人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要求二人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农机厂所得的收入合计28万元人民币交给公司,二人拒绝。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遂以二人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简答题)
王某和刘某为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08年9月7日,王某、刘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两个陈某、李某合伙开办一个农机厂,从事小型手扶拖拉机的生产,其产品与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9年1月6日,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两人的这一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罢免王某、刘某二人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要求二人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农机厂所得的收入合计28万元人民币交给公司,二人拒绝。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遂以二人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公司的董事、经理应当承提哪些义务?
(简答题)
2009年2月,环球材料公司与某县农业机械厂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公司向机械厂提供线型钢材20吨,每吨价为1,200元,共计货款24,000元.合同订立后10天由农业机械厂预付货款12,000元,环球公司分两次交货,以后,农业机械厂如约在10天内预付货款12,000元,但材料公司未交货,虽经机械厂多次催货,材料公司既无货可交也不退款,机械厂遂向法院起诉.受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环球材料公司系一劳教释放人员以某县某乡的名义向县工商局申报成立,在申报申请中隐瞒了真实情况,注册资金自报10万元系子虚乌有,公司总经理、会计人员、业务人员由该劳教释放人员一人担任,只有几个临时招聘的临时工,经营场所系向其他单位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