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
(1)水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线,或看不见水位;
(2)水位报警器低水位报警;
(3)蒸汽流量大于给水流量;
(4)水位呆滞不动。
处理:
(1)用观察和水位表放水的方法判断是否缺水;
(2)关闭燃烧器;
(3)用“叫水法”判断是轻微缺水还是严重缺水;
①打开水位表的放水旋塞。
②关闭水位表的汽旋塞;。
③反复开、关水位表的放水旋塞;
如水位表仍不出现水位,说明严重缺水,严禁向锅炉上水;
如水位表出现水位,说明是轻微缺水,可缓慢向锅炉上水,待水位恢复正常后,
恢复正常燃烧。
预防:
(1)加强司炉工责任心,有效监视水位;
(2)排污时,设专人监视水位;
(3)水位表放水和排污后,关严阀门;
(4)维护好给水系统及设备;
(5)维护好水位报警及联锁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