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A《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B《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C《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D《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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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下列哪些监管措施?()
(判断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更换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其职务。()
(多选题)
首席风险官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管部门依法可以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多选题)
首席风险官有不履行职责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首席风险官采取()等监管措施。
(判断题)
首席风险官因正当履行职责而被解聘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会成员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单选题)
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其为首席风险官不适当人选之日起()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判断题)
期货公司拟免除首席风险官的职务,应当在作出决定前5个工作日将免职理由及其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单选题)
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判断题)
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