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管理:
1.基本药物招标定点生产
省级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药品生产企业。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坚持全国统一市场,平等参与、公平竞争。
2.基本药物电子监管
《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2011年4月1日起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2)基本药物经营、配送管理:
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省级政府确定统一的采购价格;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卫生部门督促检查。
(3)价格管理
国家发改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省级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确定具体的零售价。
(4)使用管理
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区市内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5)基本药物费用保障
307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费用保障范围;治疗性药品列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国家疫苗规划用疫苗及抗艾滋病病毒药品、抗疟疾药品、抗血吸虫病药、抗麻风病药等免费。
(6)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完善基本药物生产、配送质量规范,对基本药物进行质量抽检,公布抽检结果;加强ADR监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制度。
(简答题)
简述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具体内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