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立学说。
(1)五种姓说。即把一切众生划分为声闻种姓,缘觉种姓、不定种姓、无种姓。玄奘在此总结印度诸家的学说,对五种姓说做了系统的阐述。
(2)唯识论。玄奘及其学派主张,世界上一切皆非独立存在,而是由人们的意识变现出来的,即所谓“唯识所变”。著作有,《成唯识论》、《唯识三大部》、成唯识论了义灯。
(3)因明。因明在印度瑜伽学系中就十分发达,玄奘在此基础上又新发展。
2.翻译佛经,传播学说。
他于明科译出《理门》和《入正理论》,树立了在论议基础上的佛家逻辑轨范。
于对法科,声闻乘方面以《俱舍》为中心,在它以前有根本的“一身六足”和《婆沙》等论,以及其后发展的《顺正理》、《显宗》等论,他都原原本本地传译了出来;大乘对法译出了《集论》和他的注书《杂集论》,显示对法经不同于瑜伽论的特点,并指示大小对法相通的途径。于戒律科,译传大乘唯一的《瑜伽菩萨戒》,并辑出《受戒羯磨》以为实行的规范。于中观科,特别译出护法的《广百论释》,以见瑜伽系贯通中观的成就。
于瑜伽科,则“一本(《瑜伽》)十支(《显扬》、《庄严》等)”,差不多全部译出,如上所举,可以说那烂陀寺最盛时期所传承的佛学精华,基本上已都由玄奘译传于中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