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是依法设立的,旨在对证券业实行自律性管理的社会团体法人,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证券法》第176条的规定,证券业协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8)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