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前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双方订立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用人单位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双方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式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3)劳动法律关系是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