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为()
A不动产
B动产
C知识产权
D有价证券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①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主体;②保管对象为动产;③诺成合同;④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⑤存货方主张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须以仓单为凭证。
2、仓单是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而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具有两方面的效力:
①受领保管物的效力;②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的效力(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3、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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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特征。
(多选题)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保管下列哪些物品,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简答题)
简述仓储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单选题)
既可以是无偿合同又可以是有偿合同的,包括()。 ①委托合同 ②保管合同 ③仓储合同 ④借用合同
(单选题)
以下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①赠与合同 ②保管合同 ③仓储合同 ④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 ⑤银行借款合同
(简答题)
某汽车装配厂与某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约定仓储公司为汽车装配厂提供仓库,并负责为其保管一批汽车配件,期限是1994年4月15日至1995年2月15日。合同签订后,仓储公司清理了合同指定的仓库,并拒绝了其他公司的仓储要求。1994年3月17日,仓储公司通知汽车装配厂仓库已清理好,可以送货人库。而汽车装配厂却表示自己已找到了更便宜的仓库,要求仓储公司降低仓储费。遭到拒绝后,汽车装配厂则明确表示不需要对方的仓库。4月5日,仓储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汽车装配厂答辩说,还没有到合同的履行时间,故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法院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支持仓储公司的诉讼请求。
(简答题)
某汽车装配厂与某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约定仓储公司为汽车装配厂提供仓库,并负责为其保管一批汽车配件,期限是1994年4月15日至1995年2月15日。合同签订后,仓储公司清理了合同指定的仓库,并拒绝了其他公司的仓储要求。1994年3月17日,仓储公司通知汽车装配厂仓库已清理好,可以送货人库。而汽车装配厂却表示自己已找到了更便宜的仓库,要求仓储公司降低仓储费。遭到拒绝后,汽车装配厂则明确表示不需要对方的仓库。4月5日,仓储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汽车装配厂答辩说,还没有到合同的履行时间,故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法院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支持仓储公司的诉讼请求。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仓储保管合同,由乙公司保管甲公司的冰箱500台,甲公司支付保管费5000元。不久,因乙公司管理人员不慎,引发火灾,使500台冰箱被烧毁,这批冰箱成本价是1800元,出厂价是每台2000元,并且就这500台冰箱甲公司已与其它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火灾发生后,甲公司按约定付给其他购买单位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下列不属于乙公司赔偿责任范围的是()
(多选题)
仓储保管人的主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