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的撤回抗诉是合法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题干)
本题共计 1 个问题
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0年,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并将抗诉书抄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判正确,决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了县人民检察院。
简答题
第 1 题
市人民检察院的撤回抗诉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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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金某犯过失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金某犯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决定依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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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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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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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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