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改建或大修后的煤气设备投产前必须经过有关安全部门的检查、验收及严密性试验。
(2)凡发现煤气设备漏煤气,应立即处理好,对室内煤气设备应经常定期检查。
(3)凡带煤气作业的如抽堵盲板、堵漏、打眼等,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切不可凭热情蛮干。
(4)凡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严格处理净处理残余煤气,并经测验后方准作业。
(5)严禁用煤气取暖,不准私自乱接煤气。
(6)生活用的设施,如上下水管道、蒸汽管道等严禁与煤气设备相联通。
(7)煤气设备附近严禁设任何生活间或休息室。
(8)带煤气作业或处理煤气时,要做好监护,防止闲人误入。
(9)经常普及煤气知识,严禁在煤气设备附近休息,各厂煤气设备均应设“煤气危险、严禁停留”等字样的警告牌。
(10)在煤气区域工作必须两人以上,互相监护,并注意风向。
(11)经常坚实作业环境中CO含量,凡是在煤气区域工作,CO含量不准超过国家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