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门诊和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对于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消化道传染病等的交叉感染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县以上医院和床位数≥300张的其他医院,急诊科(室)、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入口和隔离诊室,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并及时消毒。
(2)传染科门诊、肝炎及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挂号、候诊、取药、病历、采血及化验、注射等与普通门诊分开。肠道门诊必须设专用厕所。
(3)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4)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5)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6)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