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之所以在近年来得到发展,是因为其本身具有特殊的功用。考古学和历史学,是历史科学(广义历史学)的两个主要的组成部分,犹如车的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考古学的功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补史,即用考古材料来补充文献历史的缺佚(失)。研究历史靠两种材料:文献材料和考古材料史前时代没有文献材料;历史时代文献材料的片面性文献不能全面而真实的反映历史原貌。文献的这些不足需要我们用考古材料来补充。考古学补史的任务特别突出.近年来中国古代史研究之所以取得远远超越于前代的成就,这是与考古学的新成就密不可分的。如史前时代的研究、夏商周研究等等。
二是证史,即用考古材料来证实史实。封建史学:主要依据文献材料;近代史学:讲求实证,即用实物资料来验证文献记载。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即文献材料与考古材料相结合,互相验证,这样才有说服力。“二重证据法”成为近现代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论。
三是纠史或辨史,即用考古材料纠正历史文献记载的错误。文献材料是史家写作而成,其中难免夹杂着作者的主观好恶,特别是在后世流传过程中字句上可能出现讹误现象,因此文献材料可能有错误。而考古材料就成于当时人之手,是“历劫而不变”,因此比文献材料具有更强的可信性。当文献材料与考古材料发生矛盾时,应以考古材料为准。司马迁《史记·殷本纪》:上甲—报丁—报乙—报丙王国维研究甲骨文,纠正了《史记》的错误,应为上甲—报乙—报丙—报丁的顺序。